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教学评价自2016年12月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依据
依照《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进行。
二、评教对象、评教范围和参评学生
评教对象:担任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外聘);
评教范围:所有课程(含选修课、实践课和体育课);
参评学生:所有在校生。
三、宣传培训时间
第15周(12月5日~12月11日)。
四、网上评教时间
第16周(12月12日~12月16日)。
五、评教网址
方式一:
打开浏览器输入“my.hbsy.cn”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
方式二:
打开浏览器输入“www.hbxytc.com”进入后,点击“智慧校园”
六、评教组织
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评教由教务处负责,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七、评教的要求
1.各班班长利用12月11日周末讲评的时间,组织全班学生认真学习《学生网上评教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和《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并向学生说明:
(1)学生评教结果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依据,是评选“学生最满意教师”的主要依据,请同学们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予以客观、公正评价;
(2)学生首次登录智慧校园的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没有参加评教的学生,今后将不能查询成绩,不能参加选修课的选课和调剂;
(4)任课教师无法看到学生具体的评教信息,学生可以打消担心任课教师看到个人评价情况的顾虑。
2.各系(部)要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本着对学院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估,避免学生打人情高分和恶意打低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以保证评教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3.学生评教不是抽样评估,而是全员评估,各系(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漏评,保证学生参评率在90%以上,保证学生对本学期的所有课程和相应任课教师都要进行评估,为此,要向学生说明,必须参加评教,才能查询成绩和参加选修课的选课及调剂。
4.为使评教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过时则无法再进入系统进行评教,对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评教的系部,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学生评教活动”是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增强学校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评教活动”是学院、各系部及教学单位了解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系部及教学单位要通知学生及时上网评教,各个班级的辅导员、教学信息员、班长、学习委员也要督促本班同学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上网填写评教信息。
各系及相关部门必须对此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参加评教,确保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望各系部认真组织学习评教宣传提纲,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本次学生评教顺利进行。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实施方案》点击浏览该文件
2.《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点击浏览该文件
3.《学生网上评教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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