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至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及时反映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变化,进一步规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级至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需要,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力度,准确定位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构建课程结构体系,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制订原则及要求
(一)总结经验,归纳不足
各系部要组织专业教师深入学习研究国家、教育部、湖北省近三年出台的职业教育文件精神,总结各专业历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工作的经验,归纳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技术进步,准确把握专业发展方向。
(二)充分调研,明确目标
各专业对行业、企业、应往届毕业生、同行院校进行充分、深入的调查研究,确定专业的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三)对照标准,科学规划
各系部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参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要求确定专业课程性质、名称和学时,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核心,构建合理、科学的课程体系,并力争创新教学模式。
(四)突出技能,衔接合理
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确定要以培养学生的技能为根本,充分考虑课程之间的衔接,合理规划课程内容,避免过多的重复,同时应考虑将湖北省教育厅高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内容和标准纳入课程内容。
(五)双证毕业,鼓励创新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学生毕业前应获得一种与培养目标和规格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尊重人才培养规律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方面有所创新。
三、制订范围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范围为2016年拟招生的所有专业(2016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请见附件1)。
四、制订说明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程序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程序包括:
第一步:专业教研室进行本专业人才需求市场调研,调研对象应包括行业、企业、应往届毕业生,了解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了解毕业生就业岗位及职业发展情况,形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含行业企业需求报告、应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报告、毕业生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第二步:专业教研室充分讨论确实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拟订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第三步:系部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
第四步: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教学周数
学期教学周数请见下表:
学 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有效教学周数 | 17 | 18 | 19 | 16 | 18 | 17 |
考试 | 1 | 1 | 1 | 1 | 1 | |
机动(节假) | 1 | 1 | 1 | 1 | 1 | 1 |
小计 | 19 | 20 | 21 | 18 | 20 | 18 |
学生第一学期9月30日前为入学及军事教育,正式上课从10月份开始,有效教学周数相应调整。
(三)学时与学分
16学时折算为1学分,不足10学时的折算为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折算为1学分,实践教学周按每周30学时,折算为2学分。原则上各专业周课时不超过26学时。
(四)公共基础课程
各专业公共基础课需重新修订课程标准,公共基础课设置情况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总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A | 48 | 3 | 第1学期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A | 64 | 4 | 第2学期 |
3 | 体育 | B | 90 | 6 | 第1至3学期 |
4 | 大学英语 | A | 128 | 8 | 第1、2学期 |
5 | 高等数学 | A | 48 | 3 | 第1学期 |
6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B | 32 | 2 | 第1学期 |
7 | 形式与政策 | A | 16 | 1 | 第1至4学期,每学期2学时 |
8 | 就业与创业 | B | 40 | 2.5 | 第1至5学期,含创业实务 |
9 | 职业素养与礼仪 | B | 8 | 0.5 | 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教学任务执行学期 |
10 | 水情与水文化 | A | 8 | 0.5 | 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教学任务执行学期 |
11 | 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 | C | 64 | 4 | 第1学期 |
12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训 | C | 30 | 2 | 第1学期 |
13 | 毕业顶岗实习 | C | 480 | 30 | 第6学期 |
14 | 毕业教育与鉴定 | C | 30 | 2 | 第6学期 |
注:1.课程类型分为A、B、C三类:A—纯理论课、B—(理论+实践)课、C—纯实践课。
2.就业与创业课程授课时间安排:认识高职及职业生涯规划开设在1-3学期,每学期系部安排分专业理论讲授2学时,其他为讲座;就业政策开设在4-5学期,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集中讲座及网络学习;另含创业实务10学时,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执行学期。
(五)专业课程及顶岗实习
人才培养方案要构建具有专业特点和特色的课程体系;要明确专业核心课程,列出专业核心课程简介。全部专业顶岗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
(六)选修课
选修课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开设,要求每个学生修满8个学分,128学时,选修课在第二、三、四、五学期开设。
(七)毕业条件
1.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进程表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设计且成绩合格;完成毕业顶岗实习且考核合格;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报名参加国家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3.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学生必须至少获取一种(类)职业资格证。
五、工作安排
(一)编制初稿(2016年6月1日至6月23日)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程序(请见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中编制说明),各专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撰写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模板请见附件2),对本专业进行科学定位,并进行职业能力分析和课程结构分析,确定专业课程体系,编制各专业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请见附件3)初稿。
公共基础课开课系部负责相关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制订(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模板请见附件4),于6月23日前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提交至教务处。
(二)论证修订(201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各系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和完善,于6月30日前将修订稿提交至教务处。
(三)汇总审核(2016年7月1日至7月30日)
教务处对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进行汇总审核,并报院领导审批。
(四)印制和录入(2016年8月)
教务处负责完成培养方案的排版、校稿和印刷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人才培养方案事关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大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认真领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内涵,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规范流程,统一格式
各专业需严格按照“充分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编制初稿-论证修改”的工作程序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教务处所提供模板进行修订。
联系人:叶继强
电话:87378377 13476038663
邮箱:179100470@qq.com
附件:1.2016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3.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公共课课程标准模板
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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