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任意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校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填写申报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必须符合学院关于授课资格的相关规定。
2.申报人须在完成所在教研室必修课程教学任务基础上方可申报,即所在教研室必修课程全部由该教研室教师承担,没有请外聘现象。
3.申报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开课门数安排
每人最多可申报两门课程,所申报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跨校区开设。申报两门课程的,这两门课程各上一次,分别安排第一轮和第二轮;申报一门课程的,该课程可申请上一轮或两轮。每一轮称为一个课堂。
(2)上课时间安排及学时数
南 湖校区:第一轮1-17周,周二下午7-8节
第二轮1-17周,周二下午9-10节
汤逊湖校区:第一轮1-17周,周四下午5-6节
第二轮1-17周,周四下午7-8节
学时统一为32学时
(3)每个课堂开班人数不得少于40人,最多可以有100人。经过学生第一轮选课后,选修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的课堂将停开。
(4)请各位教师认真填写所开课程的开课校区、选修对象是否有系部限制或者专业限制。
3.申报材料见附件。请逐项填写完整,并交课程所属教研室和系(部)审核,最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一并送交教务处。
4.课程必须同时附上课程简介。教师只能申请本专业相关课程,跨专业申报的不予受理。
5.另外,建议申报时所使用的课程名称应当既能准确反应课程内容又浅显易懂,课程简介也应当尽量通俗,以利学生根据兴趣选课。
6.请各系部于4月24日前,以开课系(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游峻
联系电话:87378243
附件1:任意选修课申请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任意选修课课程简介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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