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通知
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补考、毕业清考的暂行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教学第3周)。公共课补安排在:2017年9月21日(周四)。
二、补考范围
1.课程
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校外实训课程、毕业实训不安排补考。
2.学生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及格(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申请缓考者均允许参加补考,学生缺考及考试违纪者不得参加补考。
三、补考的组织工作
1.公共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体育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公共课程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思想政治理论课由思政部负责命题出卷,安排考试及考查工作。
2.校内实训课程由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组织补考,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的系部组织补考。
3.教务处和各系部应指派专人负责补考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安排补考日程表、组织教师命题、印制试卷、组织补考和安排巡视、督促阅卷与评分,登录和报送补考成绩。
4.各系部应于2017年9月12日前将补考工作安排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实施。
5.巡视应安排有关院领导、系部领导和教务处人员参加。
四、补考成绩登录
补考成绩实行网上登录。缓考学生的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后登录;补考学生成绩按卷面成绩登录,并注明补考,且成绩不得覆盖原成绩。补考成绩由系部录入系统,在第4周开放成绩登陆权限,各系部请于9月29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并上交教务处。
五、其它事项
学院为符合补考规定的学生只提供一次补考机会,且补考不得申请缓考。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另行安排补考;不具备补考资格却参加补考者,成绩无效。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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