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确实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才可以申请转专业。
2.各系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合理制定转入计划。
3.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如果转入新专业的申请已审批通过,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和其他专业。
二、转专业的条件
1.基本条件
原就读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定为良好。
2.优先考虑的条件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学校优先考虑: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学生提供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下同)诊断证明(需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宜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
(3)学生休学后复学,学校没有其所学专业相对应年级接收。三、转出限制条件
1.艺术类考生不允许转出到非艺术类专业,3+2联合培养考生不允许转出;
2. 根据(鄂教职成[2017]6号)文规定:单招、技能高考考生不允许转专业,极少数个别特殊情况(佐证材料特别充分)确需转专业的,只能在原招生专业大类内转。
四、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1.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人数表(见附件)。
2.因教学班人数已满,附表以外的专业不接收转入申请。
3.如果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计划数,由系部根据品德鉴定和成绩进行考核。
五、转专业时间安排
1.学生可在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登陆教务系统,在学习中心学籍异动栏提交转专业申请;
2.2019年1月17日至1月21日转出系审核;
3.2019年1月22日至23日转入系审核;
4.2019年1月22日至24日教务处根据学生学年考试成绩进行审核,报院领导审批;
5.2018-2019年第2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公布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教育部学籍平台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其他说明
1.转专业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学生必须在原所在专业参加相应教学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入专业学费高于原专业者,须补交差额部分。
3.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的不再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
4.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附件: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级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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