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处室(单位):
为顺利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准备工作
(一)学生考前复习动员
做好考生期末复习动员,宣传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要求、考试要求,营造考前复习宣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认真备考、诚信考试。
(二)考试命题与试卷审核
1.做好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系部做好教师命题要求培训,教师认真按照课程标准、按照课程重难点进行命题,保证试卷命题准确率,保证AB卷重复率符合要求。
2.教研室和系部做好试卷审核。教研室主任是考试试卷审核第一责任人,要对每张试卷进行严格审核与试做;系部审核收齐试卷,提前4-5周报教务处,如系部、教务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命题问题,将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3.命题教师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三)监考教师选拔与监考员职责学习
1.参与期末考试监考是每位任课教师职责,教师不能无故不参与监考工作,不服从监考安排。
2.学习明确并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准时按要求到位,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期末考试具体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为2017年6月26日-28日,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安排表。考试期间,班车按正常工作日时间、线路运行。
(二)监考要求
1.全体监考教师需至少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南校4楼教务处、汤校南教1楼会议室)签到,上午签到时间8:15-8:45,下午签到时间13:15-13:45。
2.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
3.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直接抵达考场,清理考场,引导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宣读考场规则,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要求考生关闭并上交手机(提醒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将直接做违纪处理),检查考生相关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
4.考生出现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应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和提出警告,出现严重违纪或舞弊行为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报告,由考务办公室进行处理。
5.监考教师应仔细核对监考安排,做到不看错、不遗漏。
6.监考完毕,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学生签到名单与试卷回收情况,按名单整理好试卷顺序,填好监考记录表,和试卷一起交教务办公室。
监考安排下达后原则上不准调换监考教师,教师确实因公或因病需要调换监考的,必须办理书面申请,报系部、教务处审批。未办理手续的,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学院相关出勤管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成绩评定及录入
1.任课教师应在2017年7月2日24:00前完成成绩的评定及录入工作,并做好成绩分析,提交成绩分析表给教研室。
2.各教研室对期末考试试卷及学生考试成绩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分析报告,附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一起交系部,做好试卷、考试分析材料等考试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四、成绩清理与预警
教务处和各系部对所有学生学年考试成绩进行清理,教务处向各系部发放学生学籍预警名单及预警通知书,系部导出每个班学生成绩汇总表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将学生成绩总体情况通知到学生及家长。
请各系部按以上安排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确保监考、成绩评定与录入、成绩分析、成绩清理与预警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附件1:监考须知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考场规则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考试违纪及处理规定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4: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节选)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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