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教务处现组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
1.申报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11日,过时不补报。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符合学院关于授课资格的相关规定。
(2)申报人须在完成所在教研室必修课程教学任务基础上方可申报,即所在教研室必修课程全部由该教研室教师承担,没有请外聘现象。
(3)申报人只能申报本专业相关课程,跨专业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系部、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
2.各系教学秘书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档发至教务处游峻(邮箱:89699503@qq.com),同时将纸质审批表由各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各系部公章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开设的课程和教师进行审核,提出复审意见并报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于5月17日~19日公布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并通知各系部组织学生选修。学生暂定于2017年6月5日~6月18日进行网上选课(学生选课通知另发)。
三、申报说明
1.本次公共选修课面向2015、2016级在校学生开设。所开设课程要有利于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加强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两门课程将成为必修课,不再做为选修课程进行申报。
2.申报人申报课程时应注意考虑学校现有开课条件(如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等),在申报课程时认真填写所开课程的开课校区、选修对象是否有系部限制或者专业限制等,并附上课程大纲及授课计划。
3.每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报一门公共选修课程,可开两轮,申报课程安排为2学分(32学时)。
4.每个课堂开班人数为40~100人,在学生开始选课的第一周时间里选报学生人数少于40人的不予开班。
5.体育实践类课程不能再申报公共选修课。
6.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南湖校区为周一、周三晚上9-10节,汤逊湖校区为周二下午7-8、9-10节,其他时间不排公共选修课。申报时请写明拟开课课程具体时间、校区及设施设备要求、班级人数上限等(详见附件1)。
7.开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时间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调换课。教学过程中作好学生出勤记录,并将开课后第1—2周没有正常(病、事假除外)参加选修课的学生名单(点名册复印件)反馈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8.课时津贴按学院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任意选修课申请表
2.任意选修课课程简介 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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